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定期待遇暂停
一、事项名称、性质:
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定期待遇暂停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事项
二、设定依据:
1.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2.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九条;
5.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6.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三、申请条件: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八十一条,仅针对已经纳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待遇的退休人员,且发生失踪或已经被宣告死亡、判刑、通缉在案、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况办理。
四、申请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待遇审核)业务申报表
2.单位暂停待遇发放情况说明
3.法院判决书
4.宣告死亡(失踪)判决书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窗口报送申报材料,或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
(二)受理。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可直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及需补正的资料。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及理由;符合申请要求的,直接受理。
(三)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查通过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通过决定。
(四)决定。按照审查结果处理。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2-4330353
投诉电话:0712-4323023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 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
云梦县东城区便民服务中心4号楼2楼
十一、交通指引:
云梦县公交3号线“云梦县东城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