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6 号提案的答复 -k8凯发赢家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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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6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6 浏览次数:2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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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6 号提案的答复

 

王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被征土地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将如何“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不断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梳理当前国家、省、市就业政策,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处理预案,确保切实可行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工作。

根据上级培训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就业工作实际,根据人社工作职能积极制定了一系列技能培训措施,对就业前和就业后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不同的政策帮扶。

一、鼓励社会资源办学。我局积极推动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就业创业培训工作,2024年初为更好的对接和促进乡镇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快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我县新增云梦县贝安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我局定点培训机构,补足公办培训机构的短板,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就业技能培训实力。

二、制定县域内农民技能培训专项计划。为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我局制定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专项计划,建立了依托乡镇人民政府、人社所进行招生,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贝安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并推荐就业的全免费服务模式。                   

三、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包括失地农民)常态化技能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九类困难就业人群开设了育婴师、烘焙、美容美甲、抖音短视频、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办公文秘、创业培训等8类专业技能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学员给与生活补贴。

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新型学徒制培训。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在培训期内从事与培训专业(工种)密切相关的工作,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中级工培训期1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培养期限2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2.新技师培训。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技师每人3500元的补贴。3.岗位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或转岗转业人员,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合格人数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补贴4.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鼓励企业在岗或新招员工根据自身岗位需求,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取技能等级证书,根据初、中、高三个等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当前我县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工作还存在实际困难,比如人社部门只能结合自身职能,并依据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和孝人社发〔2022〕15号等文件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但是县农业农村部门也在开展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各种培训,而且各自职责和权限不同,没有统一的牵头部门协调。

希望通过以上政策,积极做好农村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我县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4年7月22日

 

 

主要领导姓名:曾和平         联系电话:4322723

经办人姓名:陆映川           联系电话:4322010

邮政编码:43250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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